但后来,大约过了一个月不到,盗版商们就闻风而动了。我只能说,就算隔着台湾海峡,周杰伦的一身才气也无法阻挡。听完他第一张专辑后,我也基本和其他华语流行歌手说再见了。这十六年,我的华语音乐播放列表里,周杰伦就是一个分水岭。我听的歌,大多数是在他出道之前,其他歌手的老歌,但他出道后,其他歌手的新歌我也不怎么听了。以致于后来去 K 歌,别人点了歌来唱,我常会暴露自己的无知,问这歌谁唱的啊,是新歌吗,就会被大家笑话。再后来,我就不去 K 歌了,因为去了就是自取其辱。
《范特西》让周杰伦在大陆彻底火了。我知道,很多人都是听了《范特西》才重新回头找来第一张专辑听,也看到不少人说第一张《 JAY 》真特么难以下咽,是《范特西》让周杰伦树立了自己的音乐风格。别人怎么评论他的音乐,都不重要,别人喜欢他,也就只是听他的音乐,而我听了歌,仍觉得不够。我发誓,我要把周杰伦追到手。
没过多久,我就凭我的真情实感,和大神们混了个九分熟。再到后来,很多认识我的奥美人儿,都知道我是周杰伦铁粉。在公司走廊里,洗手间里,甚至在马路上,只要见到我,他们都不叫我的大名,而直呼我“杰伦”。客服们来找我下工作单的时候,都是“杰伦,快来,有活给你做了”;一去 K 歌,他们就起哄“杰伦,来首双截棍呗”。就算这么多年过去了,熟悉我的人一提起我,还是关于周杰伦的种种,也是够了。我毫无意识的,通过这么多年的自我塑造,不知不觉将自己和周杰伦这个超级 IP 绑定在了一起。
到了拍摄现场,只见里三层外三层被围了一个水泄不通,我好不容易挤进去,又被一道警戒线和几个保安给拦住了。隔着警戒线,远远的,我就看见一个人,穿着白色长 TEE 宽松牛仔裤,头发是栗子色,他站在一块反光板前面,脸上打着粉,在灯光的强照之下,整张脸显得特别苍白,但那刀片似的侧脸,却透着一股我熟悉的嚣张。这个人就是周杰伦,我确信无疑。
动感地带广告的拍摄现场,后来又去了一次。那次比第一次还过分,我把周杰伦当时出过的所有专辑都带去了,趁拍摄间隙,他休息的空档,一股脑儿把这些专辑都拿出来,径直走到周杰伦身边,无比冷静地跟他说我是你的歌迷,从你一出道就开始听你的歌了,你能不能帮我签这些专辑……他楞了几秒钟,然后说 OK 啊,一手把专辑接过去,一手把手伸出来,示意我给他笔。
说句老实话,服务摩托罗拉两年半,绝对是我这十三年广告职业生涯里做得最开心的一段日子,甚至给 Apple 写文案的那几年都没这么开心过。我很清楚,自己不是热爱这个品牌,只是热爱它的代言人。因为这股纯度极高的热爱,我不计得失地为这个品牌工作,用心写每一句文案,就算很多工作原本不是我的,我也愿意在别人不能正常发挥的时候,把它接过来自己写。
做摩托罗拉的第一个项目,就是和周杰伦有关,我为他写了所有的台词,但是拍摄的工作在台北进行,而我只是一个普通文案,没有机会去跟片。创意总监临行前,我鼓起勇气,把自己平时写的一些歌词打印出来,装订好,再装进一个大信封,最后用黑色马克笔在信封上工整地写上:TO JAY CHOU。我把信封交给创意总监,希望她能帮我转交给周杰伦。当时就想,如果这些歌词能被周杰伦看到,我就满足了,但估计很难被他看到,他怎么会有时间看一个广告文案写的歌词。
没想到,过了几天,创意总监从台北,用英文给我发了条短信:
Marcus,你相信吗?我刚刚把你写的歌词交到 Jay 的手上,跟他说,这是我组里的文案让我交给你的,然后他当着我的面把信封打开,当着我的面念你写的歌词。你太棒了!我为你感到骄傲。